来香港的一大好处就是几乎每一年都可以见到我最爱的怪兽...和五月天...嘿嘿。
今年也去了,肩膀又酸了,小腿几乎跟身体不是一体的。
第一次去看五月天演唱会的时候,可以跳3个小时,完全不会累垮...
那时还年轻啊...
今晚真是感叹着岁月催人老这句话。
一连三首快歌,就在《离开地球表面》的时候...差不多要死了。
我只能说,五月天,你们好样的,体力真好。
今年也在红馆,跟去年一样,票是买最好的,位子却不是最好的,虽然离舞台很近,但是我碰不到怪兽阿。
就离我3、4米的距离,怪兽在我眼前跑过,我却碰不到...
也和去年一样,我又把荧光棒摔坏了。
不过这次只是摔到突然不亮了,没有攻击到别人。
在我前面的人们,你们今年运气好啊。

今年也来个好玩的,一向讨厌金粉类的我,弄了这个蓝色Mayday字眼在手臂上。
结果衣服都是金粉了,真是残念...
在写这篇blog的时候,找回当年写的第一次看五月天演唱会的那篇,才发现那可是2006年的事呢!真是好就以前了阿。
而且,那文笔,看着都别扭...
想当年17、18岁第一次接触的五月天,一直到今天要28岁的自己,好像走了很长的路。
可是又觉得只是人生道路的一小段。
但我一直庆幸,这一路上都有他们的音乐陪伴,有期待着他们的心情,让自己的生命似乎有着不一样的感情。

曾经有一年,五月天说,50年后,用拐杖也要再开演唱会,然后我们这些歌迷也带着拐杖一起...
我觉得如果50年后,我还在,然后还有这样的机会,我大概拖也把自己拖去。
如果可以,我希望像现在一样,十年后、二十年后、三十年后,为看完演唱会的自己,记录下那刹那的心情。
人生再寂寞,有这么样的一个陪伴,这么样的一个绝对,那也是可以变得很幸福的。
2006跟我這麼近那麼遠。同一場演唱會。
ReplyDelete对啊,那时还不认识你呢...
ReplyDelete今年五月天也有来大马呢...
ReplyDelete能够对自己热爱的有所坚持
有时候也是一种成就
哈哈
如果五十年后可以撑着拐杖去...
2006年我还埋头在工作狂当中
没有享乐的福气T_T